古田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侧记

07.01.2021  17:14

古田县,被誉为“中国菇业之源,世界菌业之窗”,食用菌产业是古田的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从产业萌芽到飘香全球,古田人民敢闯敢试,走出一条具有县域特色的发展道路。

一座城市的繁荣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支撑。近年来,古田县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找准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司法“红利”,着力护航金融安全、通力化解涉企纠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下足司法“硬功夫”,营造发展的“暖环境”“宽平台”。

护发展 保障金融安全

被告人刘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850667元,返还参会人员。

2020年7月27日,大甲镇一起受害面广、涉案金额高的民间“互助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古田法院依法宣判。因“会员”多为当地村民,该案一经宣判,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2年4月始,大甲镇大甲村村民刘某某在村内私下组织经营“互助会”13场,向“会员”吸收存款、收取会首钱,金额高达5521.36万元。2016年,因资金链断裂,刘某某组织经营互助会陆续倒闭,给参会人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85.07万元。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良好社会秩序,古田法院坚持从严从快打击金融领域犯罪,结合刘某某的犯罪情节等,作出上述判决。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活,经济则活;金融稳,经济则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重要的一环。古田法院敢于亮剑,重拳惩治金融领域犯罪,2019年来共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经济犯罪22件31人,审结金融合同借款纠纷等案件536件。

在严惩经济犯罪的同时,面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日益攀升,尤其是职业放贷人的出现,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等问题。古田法院先行先试,率先在全市法院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明确“职业放贷人”认定标准,为“职业放贷人”戴上“紧箍咒”。经过审慎甄别和严格认定程序,已发布2批职业放贷人名单。

在此基础上,古田法院针对辖区金融机构存在的放贷手续不规范、告知义务执行不到位、抵押登记不及时等问题,向中国人民银行、古田县银保监工作组、县金融办、金融机构等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管理。9月23日,古田法院召开金融审判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与金融机构就加强沟通协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问题进行研讨会商,进一步防控金融风险、助力金融安全。

下一步,古田法院将立足古田特色产业食用菌发展,着手成立金融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借多元解纷之力,为企业纾困解难。

强服务 妥解涉企纠纷

企业纠纷无小事,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促进涉企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古田法院靠前站位,主动谋划服务举措。

2019年4月10日,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司法行政多元调处中心在古田县大甲镇企业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这是该院成立首个涉企纠纷调处中心。

在中心成立当天,古田某建材公司工人王某的遗孀阮某等一行人来到调处中心反映,其丈夫王某在工作期间,因宁德市某吊装服务公司在厂区内作业时,发生吊车侧翻碰撞王某,导致王某当场死亡。但是两家企业对王某的死亡尚未进行赔偿,失去家庭劳动助力的王某妻儿及老母亲,才找调处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该案既是涉企纠纷、又涉民生权益,驻调处中心法官陈承伟第一时间向大甲镇党委政府反映有关情况,并会同当地司法所介入调解。历时5天,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达成协议:两家企业共同向阮某等人支付赔偿款103万元。

这起纠纷是调处中心提前介入化解涉企矛盾的一个实例,亦是古田法院为当地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一个缩影。

聚众力而谋大为,企业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到哪里,2020年4月,古田法院成立营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营商办,建立起法官挂钩企业制度,将服务关口前移,变“被动审判”为“主动服务”。先后走访福建宁德市闽晟矿业有限公司、福建铁王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等企业,排查涉企矛盾纠纷。

重保障 助力企业重生

宽敞的厂房里,机器轰鸣,生产线上工人们正在紧张而有序地忙碌工作。这是古田县某竹木制品公司复工复产后的一幕。

2020年新春伊始,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席卷全国,古田当地民营企业也面临着的寒冬。该公司在疫情的影响下,因拖欠货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面临停工的问题。

3月25日,古田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该公司厂房,准备对生产设备进行扣押时,发现该公司联合所在地村委会“断臂求生”,将场地、机器设备合并出租。承租人正在组织工人生产。

到达现场的执行干警林建东考虑到:“如果此时对机器进行扣押、拍卖,必然导致工厂再次停工停产,执行效果也必定大打折扣”。

在了解有关情况后,林建东立即向院领导汇报,经研究决定暂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仅对液压机、锅炉就地活封。并向承租人发出扣留、提取租金收入的协助执行要求,而不再对设备进行扣押,且允许承租人继续使用。

无独有偶,在执行古田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与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贷纠纷一案时,古田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用好执行措施,主动采取灵活执行方式,助力县域被执企业“输血复活”。

原来,这家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因为购买原材料向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950万元,后来,经营不善等问题导致未及时还款。2020年1月,经过法院判决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等共计1186.58万元。案件生效后,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古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保障食用菌企业的经营发展,该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前绥优先考虑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为该食用菌企业“复活”赢得时间,并为下一步采取执行措施做准备。

2020年以来,古田法院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聚焦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切实帮助企业减负担、渡难关,为企业在疫情期间的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