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一男子醉酒刺伤妻子 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

27.07.2015  12:41

   宁德网消息(孙丽晶 陈锦铭) 近日,古田一男子酒后持匕首将妻子刺伤。次日酒醒,该男子后悔不已,最终向古田凤都派出所投案自首。

  近日,古田凤都镇一女子到凤都派出所报案,称其丈夫陈某某用匕首将其身体多处划伤。民警随即前往其家中调查。民警调查了解到,陈某某夫妻结婚后,常因一些琐事吵架。事发当日,陈某某喝醉酒,有事找妻子,但连打十几个电话都无人接听。此时,陈某某看到妻子罗某某与身旁的人有说有笑地在看村民们跳广场舞。一气之下,陈某某借着酒劲持匕首将罗某某刺伤。后经法医鉴定,罗某某为轻伤二级。次日,陈某某后悔不已,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称自己因醉酒才这么冲动。

  目前,陈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民警介绍,一些群众可能觉得夫妻打架,认个错就行了。但事实并非如此,被打者一旦构成轻伤以上,打人者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若实施“家庭暴力”,可按照情节和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