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招有7大变化 随迁子女不得在两地同时报名

11.03.2016  09:41

  禁止名校违规抢生源、随迁子女不得在两地同时报名、组织作弊等将被判刑……今年至少有7大变化和高考考生息息相关。记者昨日从招考部门获悉,最新出台的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对这些内容予以明确。

  变化1:禁止名校违规抢生源。新规增加了一个条款:“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往年,某些名牌高校在高考成绩公布前就拿到了全省前百名的考生名册,学校招办按图索骥争抢生源。这项新规对终结高校“掐尖”恶性抢生源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变化2:“不得报名”新增一类人。和2015年相比,今年规定在“不得报考”的人员增加了一类,即“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变化3:随迁子女不得在两地同时报名。在报名办法中,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今年明确要求,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变化4:外国侨民报名需持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只有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方可申请报名。而2015年的招生规定中,持《外侨居留证》的也可申请报名。

  变化5:为残疾人考试提供便利。在考试环节,今年明确要求,各级考试机构要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变化6:录取时间放宽至8月底。今年在高考录取时间安排上有所放宽。去年要求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应在8月20日之前结束,今年调整至8月底之前结束。

  变化7:组织作弊等将被判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今年高考将首次执行组织作弊等行为将被判刑等新规。(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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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高考政策调整 随迁子女不得在两地同时报名高考

  省教育厅昨日消息,《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和高考相关的配套文件出台。和往年相比,今年的高考政策有部分调整,例如为了打击高考移民,随迁子女不能在两地同时报名参加高考。

  据了解,近几年,部分人员利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高考政策,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在一些省份获取高考资格。这种“高考移民”投机行为通过不正当竞争挤占了有关省份考生正常的高校入学机会。因此,在今年对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异地高考政策进行了详细的界定,明确规定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同时,在残疾人参加高考方面,往年只要求各级考试机构要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今年则明确规定各级考试机构要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要求,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这让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权益进一步完善。

  今年的招生通知中还有一项新的规定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高考,这其中,“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这项内容是新增的,住主要是为了防止某些在上一年已被高校录取,但因各种原因没有入学却保留入学资格学生报考。同时,《外侨居留证》作为高考报名资格被删除。

  另外,招生通知还规定,填报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向高校提供考生成绩。这其实也是防止高校恶性抢生源的一个措施。(东南快报记者 齐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