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28.08.2014  11:10
  年平均气温越来越高,极端天气不断出现,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生存和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福建省更是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域。福建省发改委近日出台《福建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通过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对福建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作出纲领性指导。

   加快发展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矛盾突出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福建省气候变化明显。最近50年,福建全省年平均气温上升了1℃左右,高温日数增多,低温日数减少。福州市2007年出现连续36天高温,2013年8月出现40.6℃的高温天气。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福建气候将继续变暖,2010~2039年年平均气温增温速率为0.34℃/10年。年降水量略增,降水日数减少,暴雨日数有所增加,雨季尤为明显。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强度增强。2005年“龙王”台风和2006年“桑美”超强台风、2008年低温冻害、2010年雨季洪涝等灾害造成损失严重。

  “十一五”以来,福建省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作为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是,由于非化石能源的发展还受到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多方面的制约,福建省以煤油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仍将持续增加。如何有效解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之间的矛盾,将是未来一段时期福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必须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

   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屋顶和外窗将重点改造

  除了调整产业结构、保护环境等措施外,此次《规划》还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规划》鼓励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沙浆,推广使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筋以及各种节能低碳的新型墙体材料,全省建设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福州、厦门、泉州等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充分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积极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规划》还专门提到,支持武夷新区开展绿色建筑示范,推进厦门灌口镇等国家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和省级村镇住宅小区试点建设,合理引导建设绿色农房。“十二五”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争取到2015年全省20%的城镇新建建筑基本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同时,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节能管理。加快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的空调、照明、热水等建筑用能设备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三明、南平、宁德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重点改造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屋顶和外窗。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电耗)限额管理,严格实施公共建筑夏季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提高节能运行管理水平。加快绿色建筑技术创新,推广太阳能、建筑空调、绿色照明等成熟技术。

   逐步建设客运“零换乘”运输站场体系

  除了建筑领域,交通领域也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规划》要求,加快推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促进城际交通和城市交通相互融合,推动交通运输低碳发展。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扩大城市公共交通线网通达深度和覆盖面。开展厦门、漳州、泉州城际客运公交化运营试点,推动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实现市内短途客运公交化运营。推广福州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经验,完善城市慢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加快福州、厦门、泉州轨道交通系统建设,适时启动厦漳泉、福莆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

  加快智能交通服务网络建设,优化运输组织,大力推广多式联运、甩挂运输、滚装运输、江海直达运输等高效运输方式。加快推进各区域中心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及公共服务性物流园区建设,建成一批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站场,不断提高科技和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形成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的运输站场体系。支持南平加快区域性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刘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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