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受雇修建树枝 触电摔断腿数万医疗费无人付
9月13日讯 昨日,四川来榕务工人员冯先生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8月31日,他在临时受雇他人时,双脚摔成粉碎性骨折住院至今,现急需手术,但雇主支付了3800元后便撒手不管,后续四五万元的手术费用无处筹措。
共4页 1 2 3 4触电跌下致双脚摔伤住院
接到求助电话后,记者随即前往省二人民医院。在住院部7楼的病床上,冯先生静静躺着,双脚肿胀,有明显的瘀斑,左脚尤为严重(如图)。“医生说是粉碎性骨折,需要动手术,可手术费用至少需要4万元,还不包括术后的其他费用。”得知丈夫住院,从四川老家急忙赶来的妻子谈到此事几度哽咽。
冯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8月31日下午,他接到朋友许先生的电话,请他把遮盖在一处平房上的树枝砍掉。许先生说工钱100元由租客温先生支付。“当时我觉得要去2个人,100元太少了,后来许先生答应再补一些钱给我。”冯先生说,没想到在砍树枝过程中,树枝碰到了墙外不远处的高压线,他触电后,从距屋顶近3米高的树上跌落受伤,随即被送到医院抢救。
“当时房屋附近的榕树长得很密实,我们对那里的情况也不熟悉,根本没注意到旁边有高压线。”与冯先生同去的工友说,许先生和租客温先生事先也没提醒。
数万元医疗费用到底该谁付
记者采访中得知,冯先生住院后,许先生先后分3次
律师建议走法律途径
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锋认为,雇工受伤,如果雇工没有过错的话,比如因追逐嬉戏摔伤,都是由雇主承担责任,手术费也全部由雇主出。
孙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原则,在各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公平原则要求房东承担部分责任。至于谁是雇主,最终责任到底如何承担,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来确定。
孙律师还提醒,作为进城务工人员,冯先生可前往法律援助站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福州日报记者 陈茜茜文/摄 实习生 王永臣 莫思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