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林业局与公检法联合开展“2015春季行动”取得成效

12.06.2015  09:34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驻福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林综[2015]27号)精神,漳州市林业局与公检法联合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为“2015春季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9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12台次,查处违法占用林地15起,面积52.395亩(土地整理0.125亩,工程建设项目3.34亩,采石采矿19.2亩,其他29.73亩),毁林开垦案件6起,面积21.5465亩。立森林三类案件18起,其中刑事案件立2起破1起;查处林政案件16起共18人。通过本次行动,有效打击破坏林地违法犯罪活动,所采取的有力措施和做法得到省联合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漳州市林业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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