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文开展全国城市地下管线普查

19.12.2014  09:2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全国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摸清地下家底。在普查的基础上,我国将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这意味着经过全面“体检”的城市地下管线,将迈入大数据时代。

  将对20余种管线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体检

  近年来,各地由地下管网问题引发的城市内涝、道路塌陷、管线爆裂等事故呈高发态势。由于不掌握地下管线的基本信息,城市道路屡屡“开膛破肚”,不少城市出现群众反映强烈的“马路拉链”。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地下管线的数量和规模越来越大,构成状况越来越复杂。地下管线到底是什么样,目前看,恐怕没有哪个城市能完全说清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贺明说。

  为摸清地下家底,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目标任务。五部门又于近期联合发文,启动全国普查。

  “普查就相当于给地下管线做一次全面体检。”刘贺明介绍,此次普查包括城市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8大类20余种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各类综合管廊。这些管线关系千家万户的用水用电、通信收视、供暖做饭,可谓覆盖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意义重大。

  普查既要掌握基础信息,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规模大小、位置关系、产权归属、运行年限等基本情况,还要排查事故隐患。

  明确权责避免走过场,杜绝“数据打架

  地下管线普查意义大、责任重,但摸清家底的难度也不小。

  地下管线管理体制和权属复杂,往往涉及三四十个产权单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问题比较严重。同时,不少管线“超期服役”,现存资料可能已经不足。

  由于权属问题,地下管线长期以来由不同部门自查自纠,不像楼宇建设,没有统一综合验收,这就导致不少国家标准成了摆设,现有档案也可能存在“数据打架”的情况。例如,国家规定给水管道和燃气管道间距不得小于1米,而有些地方的实际间距只有0.25米,仅为国家标准的1/4;再如国家规定给水管道和排水管道间距不得小于1.5米,但在一些城市,两者间距最小的地方只有0.07米。

  为了克服这些难题,此次普查从机制上明确了各方的权利责任。

  避免“走过场”,这次普查明确实行属地负责制。

  防止“打乱仗”,提高普查效率,普查分工明确,牵头部门负责普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基础信息普查工作;行业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所属地下管线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杜绝“数据打架”,确保信息准确,普查不仅有自查,还有共查。“企业不仅要对自有地下通信管线资源进行普查,修正非标准信息,也要对非自有管线资源与权属单位共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副巡视员沈美丽说。

  此次普查有详细的时间表。各城市及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应在2015年底前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建立完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为此,2015年3月底前,各地要将普查工作方案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还将于2015年7月底前对各地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地按要求开展工作。

  今后新改建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的竣工测量成果应及时报送

  普查不是目的。充分利用普查大数据,建立满足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和应急的管理信息系统,让城市管理更科学、更高效才是目标。为此,普查特别提出了三大任务。

  首先,要建立“地下”数据库。根据此次《通知》,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实现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之间信息的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推进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智慧城市融合。

  其次,要严格规划核实制度。《通知》要求,今后新建或改建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的竣工测量成果,应及时报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实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动态更新。

  最后,要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做好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运行维护、应急防灾、公共服务等工作。今后,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和施工许可管理必须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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