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出台政策鼓励发行绿色债券
13.01.2016 21:23
本文来源: 发改委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支持企业募集资金用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绿色债券执行“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审核程序,不受发债指标限制,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放宽至80%,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50%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鼓励地方政府以补助、贴息、基金注资等方式支持绿色债券发行,设立地方绿色债券担保基金专项用于为发行绿色债券提供担保,鼓励商业银行对绿色项目采取“债贷组合”增信方式进行统筹融资,鼓励绿色债券发行人采用项目收益债、可续期及超长期债的方式进行债券品种创新。
本文来源: 发改委
13.01.2016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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