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19.07.2014  16:13
  记者18日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关于增强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实效的若干意见》,我省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基层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每届省人大常委会约有50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250人次的省人大代表可列席常委会会议。以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为例,实有代表555名,其中基层代表300多名,部分基层省人大代表没有机会列席常委会会议。为此,若干意见规定,常委会会议每次邀请2至3名基层全国人大代表、12至15名基层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保证每位基层人大代表在届内能列席1至2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目前,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列席代表的发言只做一般记录,并无有效处理途径。因此,借鉴全国人大做法,根据若干意见,列席代表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可汇总纳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送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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