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意见》 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
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意见》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对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一系列政策举措,是指导和推动党的群团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依靠。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必须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把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汇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意见》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最广泛把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意见》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开展群众工作、推进党的事业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特征是各群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相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确保群团工作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同步前进。
《意见》指出,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群团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明确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责任,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从上到下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要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群团组织加强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中发挥作用,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党的群团工作水平。
《意见》指出,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增强群众观念,多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不断增强自身影响力和感召力。要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提高网上群众工作水平,通过创造性工作增强发展活力、赢得群众信任。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最广大普通群众身上,克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建好群众之家、当好群众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