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试点实施方案 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入方向

01.07.2019  20:32

  (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将国有资本集中到我省三大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基础设施产业,实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的主要职能定位。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主要以服务国家和我省战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建立以战略和财务为主的管控模式。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建立财务管控模式。在公司组建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采取改组和新设两种方式设立,并通过无偿划转或市场化方式重组整合相关国有资产和股权,增加资产规模,提升运营能力。

  方案明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不设股东会,设立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其中,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根据授权,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和对外投资,经理层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向所持股企业派出董事等事项。董事会成员一般为9~13人,由执行董事、外部董事、职工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经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负责国有资本日常投资运营,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不得由同一人担任。

  方案提出,2019年,省国资委选择2家所出资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省财政厅等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新设或由所出资企业改组方式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首批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取得一定成效和经验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