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失信将被记录在案

19.12.2015  14:06

  海西晨报讯(记者 刘宇瀚 通讯员 曾光辉)未来,类似医生收红包、个人伪造信息骗补助、公职人员违规、企业失信行为等等,都将被记录在案,并且可以公开查询,一旦“一处失信”,就将“处处受限”。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发改委获悉,厦门市正式发布《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未来五年,厦门市将在信用标准与法规体系、信用平台建设、信用信息应用、信用联合奖惩、信用服务市场培育、两岸信用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建成覆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

  规划提出,将会推广使用“市民诚信卡”,“市民诚信卡”将集乘坐公交、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住房公积金、图书借阅、公共自行车、旅游年卡、水电煤气费用缴交、移动支付等功能于一体,市民可以一卡多用,极大提高生活便利程度;同时,公交逃票、恶意欠费、破坏公物、非法套取公积金、违规骗取保障房等个人信用信息也将永久记录在市民诚信卡上。

  此外,未来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将拥有全国统一的、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的信用代码即为个人身份证号,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赋予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所有信用信息都基于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信用状况一查便知、一目了然。

  同时,规划还提出,将建立公职人员信用档案,将公职人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规划中还提到,将会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届时,通过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失信企业将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认定、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任职资格审查、银行信贷、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