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09.05.2016  10:33

  4月11日,经省领导签批,我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该规划是我省27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工作,黄琪玉副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厅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规划编制工作,并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具体抓编制工作;同时,编制工作还聘请了福建省南方科技经济研究院为规划专家咨询单位。自2015年8月份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以来,编制小组成员广泛开展前期调研,期间赴全省各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东部有关省份以及台湾地区进行实地调研考察,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打下基础。经过调研研究、多方论证、反复修改、几易其稿、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形成规划(送审稿)。3月10日,省厅正式行文提请省政府审定。3月24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审议了规划(送审稿)。

  规划文本分为7章21节,内容涵盖了民政事业各个方面。规划按照民政事业发展要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关目标要求,提出民政主要工作指标要达到或超过东部地区平均水平。主要工作指标集中体现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设施两个方面。民生保障指标包括城乡低保标准及补助水平、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医疗救助水平、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孤儿保障标准等;公共服务设施指标包括养老服务设施、福利服务设施、救助服务设施、社区服务设施、殡葬服务设施、防灾减灾设施等相关指标。规划还从保障基本民生、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军民融合等方面提出了重要工作任务。此外,规划还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关于编报“十三五”民政专项建设规划储备项目方案要求,筛选了养老服务体系、综合减灾体系等15个项目作为规划储备的重要工程项目。

  

(省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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