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安全生产发展行”新闻采访活动首站抵达泉州

09.06.2014  23:57
  

      6月9日,福建省“海西安全生产发展行”新闻采访活动首站抵达泉州。

泉州市去年1月份被国务院安办正式将列为全国10个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单位之一。

记者在泉州采访中了解到,泉州市在开展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活动中,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采取“五个强化”保障措施,全力构筑“八大体系”建设,达到“五个明显”的工作目标。

据介绍,泉州市采取“七个措施”保障安全发展城市创建。

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市安办专门成立了9人工作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建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制定了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划》。其中《工作规划》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阶段目标、基本原则和七大主要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总体思路、目标、创建内容、步骤和措施。

建立保障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宣传培训制度、检查通报制度、计划反馈制度、统计分析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六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县级政府和市直部门的创建工作职责,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开展业务培训。举办了创建活动业务培训会,对创建活动的相关考评标准进行解读,进一步明确了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步骤。截至目前,各级各有关部门累计开展业务培训1220期,参训人员达93023人次。

设立推进小组。在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增设产业安全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与技术工艺升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建设等10个重点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并将创建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安委会每季度对全市开展创建活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被抽查单位存在的问题一一列出,并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并反馈情况。据统计,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已组织开展阶段工作专项督查380多次,有效确保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扎实有序开展。

培植示范单位。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用典型诠释标准、引领创建活动,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全市共确定了216个创建活动典型培植对象,并经常深入一线指导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此外,近年来,泉州市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渣土车专项整治、安全社区、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省局网 沈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