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开展“福建省健身气功发展现状”和“福建省社会健身类气功活动现状”调研的通知

19.08.2014  18:30
  概    要 

关于开展“福建省健身气功发展现状”和“福建省社会健身类气功活动现状”调研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健身气功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健身气功发展规划(2013-2018年)》和《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加强对社会健身类气功功法管理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我省健身气功推广普及工作和社会气功管理工作,推动我省健身气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省体育局决定编制《福建省健身气功发展规划(2014-2020年)》和开展社会健身类气功功法普查工作。为做好这两项工作,我局委托厦门大学国术与健身研究中心课题组赴基层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及时间

(一)第一阶段:

1、调研对象:九市一区体育主管部门分管健身气功业务领导、老年人体协健身气功项目负责人、健身气功协会秘书长以上领导、武术协会秘书长以上领导,健身气功站点负责人代表(或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代表2~3名)和普通练功群众代表(2~3名)。

2、调研时间:2014年8月25日至9月10日。

(二)第二阶段:

1、调研对象:各市(区)内有代表性的社会健身类气功功法创编人(传承人)或负责人。

2、调研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

赴各地调研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研方式

(一)第一阶段调研采取座谈和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

式,各单位提交所需书面材料、介绍有关情况、座谈和个别访谈顺序进行,汇报座谈时间安排半天,个别访谈安排半天。

(二)第二阶段调研采取实地调查的方式,对我省主要社会健身类气功功法的创编人(传承人)或负责人、练功站点及练功群众进行实地调查和访谈。

三、调研内容

(一)9市1区近三年来健身气功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健身气功组织建设情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健身气功站点建设情况,健身气功培训、比赛、展示等活动开展情况,健身气功习练人群情况,健身气功社会认识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建议等。

(二)各地社会健身类气功活动的总体状况、基本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进一步加强社会健身类气功管理的意见??、主要创编人(传承人)或负责人、功法源流、功法特点、健身功效、习练方式、公开出版物、主要流传区域、习练人数、活动开展情况、组织设立及运行情况、主要经费来源及收费状况以及群众反映情况等。

(三)9市1区体育主管部门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近三年的健身气功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2、社会健身类气功功法调研报告

      3、社会健身类气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

四、调研人员安排

厦门大学国术与健身研究中心课题组和省健身气功协会相关人员。

五、其他

(一)本通知所指的社会健身类气功功法,是指除国家体育总局推广普及的9种健身气功以外,社会上开展的以增进身心健康为目的的,以自身形体活动、呼吸吐纳、心理调节相结合为主要运动形式的气功功法。

(二) 9市1区体育主管部门按照调研内容认真开展辖区内的社会健身类气功调研工作,撰写健身气功工作总结和社会健身类气功功法调研报告,填报调研表格。书面材料提交给课题组,社会健身类气功功法调研报告可于10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报省体育局。

(三)各单位要按照课题组的要求,组织好座谈会和站点考察等活动,以利于了解我省各地健身气功和社会健身类气功发展实际情况,为编制福建省健身气功发展规划和加强社会健身类气功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四)各单位指定1名联系人负责本次调研的具体衔接工作。调研联系人名单报送表(见附件二)于2013年8月20日前报省体育局。

      联 系 人:省体育局群体处  范永胜

联系电话:0591—88017868(传真)

邮      箱:fjqt2013@163.com

 

附件:1、社会健身类气功情况统计表

2、调研联系人名单报送表

3、社会健身类气功功法鉴别要点

福建省体育局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