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促高速发展八条措施 明年底县县通高速

28.08.2014  11:31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从加大省级资金支持力度、减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支持盘活高速公路土地资产等8个方面,支持福建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到明年底实现省内"县县通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5000公里"目标。


      通知要求,继续加快构建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络,将沙县至厦门高速公路泉州德化段、安溪至永春达埔段、三明尤溪段、尤溪至沙县段等15个"十三五"建设项目,提前至今明年实施。通知提出,我省将拓宽高速公路融资渠道,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优惠政策,引进社会资金投资高速公路项目。对今明两年提前启动开工的15个"十三五"建设项目,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建设的项目,省级给予每公里400万元投资补助。 对属于由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把交通运输部投资作为项目资本金全部由市级持股。 同时加大省级资金支持力度,2014年至2018年给予高速公路省级资本金或资本金债务贴息支持。支持省高速公路公司盘活高速公路土地资产。


编辑:王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