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印发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

05.01.2018  18:33

    本报北京1月4日电   记者4日从国家外国专家局获悉:为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进一步扩大放宽人才签证发放范围、期限,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和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

  据国家外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明确的主要政策包括:进一步扩大人才签证发放范围,凡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标准条件的,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都可申请人才签证,外国高端人才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状况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放宽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经省区市外专局确认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将可获发5年或10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停留180天的人才签证,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将获发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进一步提高人才签证申办效率,采取全程在线、立审立办方式,大幅压缩审核、审发期限,外国人才资质确认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高端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签证申请最短可在申请次日获得签发;免除申请费用,外国人才及其家属免交签证费和急件费,“零费用”办理。

  此外,实施办法对确认外国人才资质、签发人才签证、工作许可、工作居留等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机衔接机制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据悉,北京外专局已于2018年1月2日发出全国首张《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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