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出通知严肃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
30.12.2015 11:12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近日,市委反腐办发出通知,紧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为主要内容,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严肃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着力营造文明、健康、节俭、清廉、和谐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严执行“九个严禁”纪律,即:严禁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严禁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年货节礼等;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或者违规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通知号召,全市党员干部要大力倡导“两个坚持”,即:坚持树立正确的苦乐观,苦群众之苦,急群众所急,切实解决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改进作风、深入一线,以优良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挺纪在前”的要求,严查快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带头把党的宗旨和纪律铭刻在心,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当好表率。
(明季轩)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30.12.2015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