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反食品浪费有利于弘扬节俭美德
有一种精神穿越时空,历久弥新;有一个法宝代代传承,芳华永绽。那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勤俭节约。12月22日,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不久的将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将以专门法的形式,伴随我们的日常生活。(12月22日新华社)
在中华民族传统价值理念中,节俭一直是普遍认同的美德。我们党传承和弘扬了这一美德,形成了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整治浪费之风,营造了崇尚节俭的社会氛围。但是,受讲排场、比阔气、爱面子等不良风气和不文明消费习惯的影响,不珍惜、不爱护粮食甚至浪费粮食、食物、食品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甚至触目惊心、令人痛心。
制定反食品浪费法,是为了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餐饮业人均食物浪费量为93克每人每餐,浪费率为11.7%。联合国发表《2020年世界粮食安全和营养状况报告》,预警全世界将迎来50年来最严重的粮食危机。尽管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但对粮食安全还需始终保持危机意识。我国是粮食大国,也是餐饮大国。立法反食品浪费,用法治力量制止餐饮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迫在眉睫、非常必要。
我国现行法律中虽有一些关于制止浪费行为的规定和要求,但比较分散或笼统,缺乏必要的约束措施和惩戒机制。据悉,此次提请审议的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主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餐饮环节为切入点,聚焦食品消费、销售环节反浪费、促节约、严管控,分别对食品、食品浪费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这无疑为制止食品浪费行为亮出了“牙齿”。
事实上,为反食品浪费立法,是很多国家通行的做法。在德国,无论自助餐还是点餐,都不能浪费,一旦发现有人浪费,任何见证人都可向相关机构举报,工作人员会立即赶到,按规定罚款。法国、意大利、日本也展开了相关立法工作,要求从生产、制造、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减少食物浪费。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不少地方围绕制止餐饮浪费也开始了先行探索。有媒体梳理,目前全国已至少有9地出台地方性法规,向餐饮浪费说“不”。
“俭,德之共也”。借鉴国内外经验做法,从国家层面专门立法反食品浪费,其意义不仅在于以规范的法治方式,制止食品浪费行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更在于以明确的法治精神,教育和引导公众弘扬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食物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进而在全社会形成以节俭为核心理念和价值导向的文明消费方式、生活方式。节俭是一切美德之本,日子好了更不能忘本。让我们一起努力,把反食品浪费进行到底!(莆田文明网 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