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关注中国反腐立法 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铺路

30.10.2014  19:3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10月28日发布。有外媒报道称,决定提出加快反腐立法、有案必立、编纂民法典、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等改革措施,但强调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将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创造条件。

联合早报》于泽远10月29日发表题为《中共发布推进依法治国总结文件,决定提出加快反腐立法》的报道称,中共发布推进依法治国总结文件,该决定要求,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本月23日闭幕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共历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全会,全会也通过了决定。据官媒新华社报道,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担任决定起草小组组长、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担任副组长。

针对腐败现实,舆论多年来一直呼吁官方尽快出台《反腐败法》,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创造条件。但由于反腐立法牵涉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等敏感话题,受到较大阻力,至今没有出台。

王岐山在2012年11月主掌中纪委后,在习近平的支持下展开中共历史上规模空前的“打虎”行动,并声称要通过反腐“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而《反腐败法》被认为是反腐治本的一个重要标志。

对于“政府不守法”现象,决定要求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