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港独法”在港引激辩 梁振英否认六七月就立法

09.04.2015  12:37

  近日,“反港独法”成为香港舆论中的热词。8日,《环球时报》刊登对提议制定“反港独法”的香港大律师马恩国的专访,被多家香港媒体网站第一时间转载,并在港形成舆论热点。对于“反港独法”,香港社会看法两极,有人力挺“反港独法”,认为“港独”会给香港带来灾难,是时候考虑制定“反港独法”;也有人称该倡议“荒谬”,有悖于香港核心价值,甚至有人批马恩国为“打手”。有港媒援引“权威消息”称,政改方案六七月表决后,港府会就反“港独”立法。对此,香港特首梁振英8日予以否认。

  民建联成员、香港大律师马恩国本月初率“依法治国访京团”访问北京,并向外界公布由其撰写的“反港独法”初稿。他在接受《环球时报》专访时表示,希望先把“反港独法”立成一部全国性法律。如果香港一直迟迟不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话,一旦香港发生严重的紧急情况,应考虑将“反港独法”通过《基本法》第18条第4款引入香港。他认为,“反港独法”是一个预防性选择,应该先放在中央的抽屉里,想用的时候可以用。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港区人大代表郑耀棠对“反港独”立法表示支持。据香港电台报道,郑耀棠8日表示,鼓吹“香港独立”明显是违反《基本法》,但现在仍未有具体执法细则,因此有人提出立法是很正常的事。他认为,以前鼓吹“港独”的人是偷偷摸摸进行,现在已经有明目张胆、赤裸裸的行动,包括公开展示标语、喊口号等。这些行为将会为香港带来无穷的灾难,引发撕裂和暴力,因此现在是制定“反港独法”的适当时机。港区人大代表王敏刚也认为,“反港独法”在情理上值得考虑,相信广大香港市民也会支持,但程序上牵涉宪法等问题,需要两地专家研究。

  马恩国对港媒称,“反港独法”只是“狭窄的23条”,目的是希望填补《基本法》第23条迟迟未立法的真空。这被港媒称为变相为2003年触礁的《基本法》第23条“斩件”(意即分开)立法。对此,香港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称,如果香港出现迫切国安危机,以“斩件”形式推行“反港独法”技术上可行,但要预防立法会拉布阻挠。她还称,《基本法》同时赋予港人言论自由,因此有关条文必须清楚、具体界定分裂国家的行为,否则“人人都有犯罪可能”。郑耀棠则认为,“反港独法”并不存在就23条“斩件”立法的问题,而是单独就“港独”作防范,不能待“杀死人”后才立法。

  对于马恩国的提议,香港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认为“荒谬”。郭荣铿称,《基本法》第23条已表明,如要为“国安法”立法,要在本地立法处理,他质疑马恩国是否“嫌香港不够撕裂”。郭荣铿表示,如果不满中央某项政策,将来要被规管或被入罪,会违反本港核心价值。郭荣铿称,应该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但时间及模式应由港人决定,以本地立法程序处理,并可透过修改现在刑事条例,例如叛逆、煽动暴乱等,来满足23条立法需求,不必立“反港独法”。

  香港《东方日报》8日报道称,东方报业集团接获权威消息称,政改争议于今年六七月尘埃落定后,港府随后会就反“港独”立法。

  对于这一报道,特首梁振英8日表示,现在无任何计划立法禁止“港独”行为,但要警惕“港独”思潮。至于《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否会“斩件式”推出,梁振英表示,无任何计划。梁振英说,单单提出“港独”的想法,已可影响到香港与国家的关系,以及香港与内地居民的关系。过去几年不断有人在社会发酵、推销“港独”,令议题引起各方注意。梁振英还称,最近看到示威活动中举起外国或过去殖民地旗帜,这是违反香港主权的权属问题,这种情况愈来愈多,值得全社会关注,因为并非小事,后果严重。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8日也称,没听过特区政府计划在六七月政改表决后,就“反港独法”进行立法的消息。

  对于“反港独法”在香港引起的“震动”,马恩国8日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有关“港独”的话题属敏感议题,不仅中央关注,香港市民更关注,外国势力也关注。至于是否会与港府就“反港独法”交流,他表示,这需要特区政府采取主动,到底开不开始咨询,何时开始,“这是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对于因提议“反港独法”被骂“打手”“只想讨好中央”,马恩国8日对《环球时报》说,“岳飞精忠报国,为宋朝抵御外敌,保护宋朝国土完整,国家统一;如果你认为岳飞是‘刷鞋仔’刷宋朝鞋,那我甘愿和岳飞一样做个保家卫国的‘刷鞋仔’!”【陈洁 毕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