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布“双11”报告:标价虚涨后降 天猫京东欺客

08.11.2014  22:23

  11月8日讯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电商狂欢日即将到来。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在对各大电商平台促销活动进行监测时发现,一些电商平台促销活动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等问题。对此,省工商局网监中心及省消委会昨日联合发布“双十一”电商促销活动监测报告及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防范网购风险。

  “先涨价后降价”虚构优惠

  监测报告显示,部分商家为了冲击“双十一”单日销售量,将在售商品单价提高或取消促销价,促使消费者在“双十一”当天购物。如天猫平台上“古特威旗舰店”售出的一款“海宁男式真皮羽绒皮衣”,目前价格是5200元,“双十一”狂欢价是1111元。经查询成交记录发现,10月10日前的价格仅为1299元,10月11日至10月31日的价格为1680元。另外,天猫平台上“thunderobot旗舰店”售出的“雷神THUNDEROBOT 911 T1 i7游戏本6G独显笔记本电脑”10月25日前价格为9999元,10月25日之后调整为10999元,并有标注“双11节狂欢商品,当天更优惠”,存在“先涨价后降价”的可能。

  一些电商平台还存在“提前享11”“全年最低价”“仅限一天”等虚假宣传行为。监测报告显示,天猫平台“fernbaby斐婴宝旗舰店”出售的“fernbaby/斐婴宝新西兰奶粉3段12罐装”宣称“全年最低价”,标价5028元,但从成交记录查询出今年10月6日出售的价格仅为3799元。京东平台“七匹狼上海专卖店”售出的一款“男士腰带自动扣皮带W20438j”及“梁信箱包专营店”售出的一款“派保爵真皮包PBJ6218A”,11月5日及11月6日连续两天都标注了“仅限今日”,但两天价格都未变。

共3页 1 2 3

  宣称“新款促销”实为甩尾货

  在往年的“双十一”活动中,有部分服装家纺类产品说是进行“新款促销”,实际是清库存和甩尾货,此次监测也发现类似情况。如京东平台“欧丝璐官方旗舰店”出售的一款“欧丝璐2014秋冬新款100%纯羊绒,韩版麻花修身羊绒毛衣10597,奶白,100/L”,商品介绍中上架时间是“2013-11-22 09:48:34”,上市时间是“2013冬季”,商家却将此款羊绒衫打上“2014秋冬新款”的标题进行虚假宣传,参加“京东11.11价格更给力”促销。

  此外,天猫、京东平台“双十一”促销行为存在用绝对化语言及“驰名商标”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根据监测,天猫平台上有多个商家违反《广告法》规定使用“全国最低”“高档国家级”“世界顶级”“销量第一”等绝对化语言广告词,京东平台上也有多个商家使用“国家级专利设计”“最高级别”“顶级”“销量第一”等绝对化语言广告词。此外,在天猫平台上“帕罗官方旗舰店”多款商品违反《商标法》规定使用“驰名商标”进行宣传。

  不公平格式条款侵犯知情权

  根据监测报告,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情况也不少。京东平台在各商品介绍页面都会标注:“因厂家会在没有任何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更改产品包装、产地或者一些附件,本司不能确保客户收到的货物与商城图片、产地、附件说明完全一致。只能确保为原厂正货!并且保证与当时市场上同样主流新品一致。若本商城没有及时更新,请大家谅解!”该条款就属于单方免责条款,未保证提供产地、规格等信息,单方面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

  提示:理性购物保留相关凭证

  针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省工商局网监中心及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预防消费陷阱,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要理性消费。根据实际需求,提前建立自己的“双十一”购物清单,避免因促销低价而“冲动消费”。

  ——要认真阅读促销活动各项规则。明白电商优惠促销规则、定金、优惠包、京券、京豆及红包的使用规则的具体内容,清楚使用范围及各项限制要求,如天猫预售活动中的非卖家责任定金不退,红包仅限11月11日当天使用等。

  ——要注意防范虚假宣传。消费者购物时要看清商品描述和图片介绍,仔细查看成交记录中的历史价格及消费评价,特别是差评情况更要重视。对未提供历史成交价格的京东等平台可通过第三方比价网站进行参考,防范“先涨价后降价”的虚构优惠。消费者还要“货比三家”,充分比较产品性能及市面参考价格,不要轻信“只赚信誉不赚钱”的谎言,特别是商品价格远远低于实际价值时,要防范商家以次充好、旧款新卖或购物欺骗。

  ——要预防快递纠纷。消费者在购物时应与商家就快递公司选择、送货时间、送货范围、运费支付等问题提前沟通达成协议,尽量不要在“双十一”期间购买生鲜类或保质期较短的食品,注意验货签收环节,贵重易碎的商品务必验货后再签收。

  ——要保留网购相关凭证。消费者要截取保存商品介绍页面、订单成功页面图片,保留购物聊天记录,主动索要发票,妥善保管发票、快递单等购物凭证。

  ——要树立及时维权意识。发生消费纠纷时,应及时向各地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或消委会进行投诉。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