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要靠诚信经营才能经久不衰

08.11.2016  19:38

  “双11”在即,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7日在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上说:“‘双11’等集中促销活动期间,销售额爆发式增长,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货迟缓、退换货难等问题也会集中显现。企业要加强自治,规范网络促销活动。”(11月8日人民日报)

  “双11”网购狂欢节源于2009年11月11日,至去年已走过7个年头,但“先涨价后打折”已成了沉疴痼疾,有些消费者对“双11”已望节兴叹、望节生畏、心生厌倦,如果不给予足够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治理,长期以往,失信商家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断了自己的财路,也会给“双11”蒙上阴影。

  针对“先涨价后打折”等不讲诚信行为,日前,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约谈33家电商,参会电商做出坚决抵制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品信誉及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行为等承诺。而广州市消委会则以去年同期活动中的网购投诉为基础,公布了货不对板或以次充好、售后服务难享受、“七日无理由退货”未落实、遭遇网络欺诈、网购送货不及时等“五大陷阱”,提醒消费者在商家打折促销活动期间提高警惕辨识陷阱。笔者认为,通过约谈、公布消费陷阱等,既加强了对电商的事前监督,也提醒了消费者如何避开消费陷阱,是治理“先涨价后打折”的有力措施之一。

  对于“先涨价后打折”这个沉疴痼疾,笔者还认为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网购投诉“先涨价后打折”的,一经查实,必须无条件退款,而对于相关电商,这属于虚假的优惠销售、蒙骗消费者等行为,政府监管部门应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进行及时查处并进行曝光,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势,起到震慑作用。

  对于“先涨价后打折”,消费者要擦亮眼睛,网购前要多做些准备,提前了解拟购物品的日常销售价格,如发现价格虚高就应慎重购买。消费者购物前还应与卖家就送货时间、运费支付、退换货手续等问题达成协议,尤其要防止物品是便宜了很多,但运费超贵,总的费用却比日常销售价格贵了很多。

  每位电商都应自觉抵制“先涨价后打折”,不要因为眼前一时的利益而放弃长远的利益,要充分利用“双11”网购狂欢节,把自己物美价廉的商品推向消费者,让消费者认可自己的商品,认可自己的信誉,要通过“双11”,通过树立诚信形象增强竞争力,吸引一批固定的消费者,使其成为一批忠诚度极高的顾客群,做长长久久的生意,这样财富就会像长江之水滚滚而来。

  应让诚信永驻“双11”,使得电商和消费者获得双赢。“双11”也要靠诚信才能经久不衰,才能长久举办下去。(梅列区委文明办供稿 林瑞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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