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提示:警惕“免单”噱头 保护个人信息
人民网福州11月10日电(张子剑 黄丹妮 邹家骅) “双十一”来了,福建省工商局、省消委会发布网络消费投诉情况及2016年“双十一”网购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健康消费、依法维权。
今年1-10月份,消费者投诉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64.69%。福建全省共受理互联网购物类消费者投诉42592件。消费投诉量列前三位的厦门、泉州、福州三地投诉总和占全省总量九成。其中,厦门投诉量过半。位于前三位的投诉问题是广告、质量和售后,占了投诉总量超过七成。
去年“双十一”期间,网购投诉主要集中于服装鞋帽和计算机产品类商品,有关快递服务类的咨询投诉也较为集中。投诉热点中营销问题最为突出,主要问题有:虚假夸大产品性能,无法按时供货甚至要求消费者取消订单,虚假宣传促销,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部分电商利用“免单”、“抢单”、“秒杀”等噱头促销,事后却无法兑现承诺,引发消费纠纷。此外,质量问题和退换货问题是网购投诉另外两大热点。
福建省工商局、省消委会提醒广大网购消费者,在享受网络购物的便利和实惠时,也要提高自己的辨识能力和维权意识。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正规、有经营资质的购物网站。尽量选择交易量大、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网站购物。
二是要小心网购低价陷阱。网上价格与实体店价格过于悬殊的商品,尤其是名牌商品,要货比三家、谨防假冒,不要盲从轻信。
三是详细了解商品信息。要完整阅读商品详情,包括文字和图片,以及售后服务内容。仔细查看促销活动中的限制性条款,谨防虚假宣传。仔细查看购物网站的商家和商品信誉评级,并浏览其他买家对该商家和商品的评价,作为购物的参考。
四是选择安全可靠支付手段。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方式。如需网上转账、充值、付款时,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支付。任何情况下不要透露自己短信中收到的验证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
五是注意保存网购相关凭证。尽量使用网站所提供的聊天工具并保存聊天记录,通过截图等功能保留好交易信息,同时注意索要购物发票作为购物凭证。
消费者一旦与电商发生消费纠纷,可以通过客服网络平台进行维权投诉,也可以向网店或者网站所在地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