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总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的通知

11.08.2014  18:59
      

关于参加总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安监总局定于8月14日至15日召开非煤矿山重点县(市、区)县长安全生产座谈会并举办非煤矿山安监人员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视频培训班。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座谈和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交流重点县(市、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经验,研究部署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及安监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14日至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省、市安监局及部分已开通视频的县级安监局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省安监局视频会议室。

省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有关业务部门全体人员,负责金属非金属矿山安监执法的全体人员,有关省属重点矿山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部门全体人员,相关事业单位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有关人员。

(二)开通视频的市、县级安监局视频会议室。

市、县安监机构分管负责人、有关业务部门全体人员,负责金属非金属矿山安监执法的全体人员,辖区内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部门全体人员,相关事业单位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有关人员(名单由各市、县级安监局确定)。请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市、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参加8月14日上午的会议。

未开通视频的县级安监机构有关人员及重点矿山企业相关负责人,在所在设区市安监局视频会议室参加培训,具体事项由各设区市安监局负责。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抓落实、抓治本的重要举措,是防范遏制非煤矿山事故的有效措施。国家安监总局党组高度重视这次座谈会和培训工作,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同志8月14日上午将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各级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确保分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按要求全程参加培训。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级安监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本次视频培训组织工作,统筹安排参加人员,确保主要会议室人员满额。对不能参加培训的,要采取适当方式补课。请各市级安监局8月12日前将本地区拟参加、8月19日前将实际参加视频培训人员统计表(可到省局网站下载)报省安监局监管一处,以便汇总上报。(联系人及电话:林剑峰,0591-87513401〈带传真〉)

附件:参加视频培训人员统计表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1日

 

 

 

附件

参加视频培训人员统计表

地区(部门或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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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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