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学生参军可享7项优惠政策 考研初试加10分
29.05.2015 21:16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5月2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 省教育厅昨日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为吸引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出台七大优惠政策。
复学(入学)政策
今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在校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由高校保留其学籍,退役后2年内可以复学就读。被录取的大一新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由高校保留其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可以入学就读。
免试和转专业政策
今后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直接获得学分。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还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高职(专科)升学政策
今年起,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今后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入伍前为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入伍前为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了高职学业准予毕业的,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招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对于参军入伍的高职翌年毕业生,如果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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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5.2015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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