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组织召开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建设现场经验交流推进会

21.08.2015  21:59

8月18日下午,连江县组织在丹阳镇桂林村召开全县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建设现场经验交流推进会,县政府周应忠县长、陈坚斯副县长,县直单位主要领导,示范村所在的9个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11个市、县示范村主干及县级3个督导组全体成员等参加。会议由陈坚斯副县长主持。

与会人员现场学习观摩了丹阳镇桂林村幸福家园工程建设后,在丹阳镇政府召开现场经验交流推进会。会上,县农业局(县委农办)叶居信局长(主任)通报了全县幸福家园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丹阳镇、坑园镇下屿村分别作了镇级、村级幸福家园建设工作经验介绍。

会上,周应忠县长就进一步推进幸福家园建设工作强调了四点意见: 一是认识要再提升。 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已列入2015年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列入县相关乡镇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二是任务要再明确。 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示范村建设任务主要包括村庄规划、主导产业、便民服务等10个方面,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内容有20多项。各乡镇要认认真真地对照“十个一”建设内容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各县直成员单位也要认真按照要求推进牵头项目的落实。 三是责任要再强化。 乡镇作为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示范村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保证专门的工作力量,牵头组织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县农业局(县委农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县直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各牵头工作的具体指导责任,抓紧各牵头项目的建设实施、进度督促和质量把关;各示范村作为具体实施主体,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四是督导要再加强。 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县级3个专项督导组,要切实负起督导督查责任,认真对照督导项目内容,加强跟踪督促;各有关乡镇要根据督导工作要求,对照不足,抓好整改落实;县效能办要多介入、多参与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对工作不重视、进度偏慢、成效不明显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县里将启动效能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