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县级纳税服务将有统一标准

10.09.2014  21:18
  ●减少税务人员实际操作过程中自由裁量权,整个办理过程更公开透明
 ●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等将平均减少三成以上
 ●服务规范实施后,可当场办结的即办事项数量,将增加到50%以上
 8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国税务机关视频会议,推出《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并自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这意味着,今后全国近4000个县级税务机关办税业务流程将执行统一标准,超过3000万户的纳税人有望享受到同样的基本纳税服务。
 规范包括9大类72项1120条,基本涵盖了纳税人经营运行中的涉税事项
 “此次出台的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立足税务部门对纳税人提供的前台服务,以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服务事项为主,适当兼顾税务部门依职权进行管理和服务的事项。”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负责人介绍,服务规范共分为9大类72项1120条,内容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等,基本涵盖了纳税人经营运行中的涉税事项。
 比如,企业、个体户以及自然人的“税务登记”,如何设立、变更、注销;遗失补办、跨区迁移,纳税人需要报送什么材料,税务机关要经过哪些流程,多长时间办结等,服务规范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出口退税、税收优惠企业资格如何认定,纳税人减免税如何办理,关系到国家税收政策能否落地、执行是否到位,直接影响企业的切身利益和经济发展大局。服务规范对这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梳理,从管理制度到操作流程作出统一要求。哪些税收优惠事项需要审批,哪些是事前备案或事后备案,审批需要什么手续,都列举得清清楚楚。
 “这样一个服务规范,可以说既是税务人员的操作手册,又是纳税人的办税指南。”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教授认为,服务标准如果不统一,一个地方一个样,在具体执行中就可能不按程序走,出现“刁难”纳税人或者对关系户“放水”的情况,容易导致权力“寻租”。而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化服务流程,不但使税务人员办税有规可循,减少实际操作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而且整个办理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也有利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为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全国近4000个县级税务机关,服务标准统一将使3000多万户纳税人受益
 “县级税务机关处在税收一线,与纳税人直接打交道最多。抓好县级税务机关,着力打通服务纳税人的‘最后一公里’是提升全国税收服务水平的关键。”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打造统一的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纳税服务将结束“战国时代”,加快向税收现代化迈进。
   王军介绍,在全国税务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中,纳税人意见最强烈和最集中的,就是纳税服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包括服务标准不一、办税程序繁琐、办税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等。从全国层面来看,由于缺乏统一的工作标准、服务制度、运行机制,加上各地发展水平的不均衡,造成了纳税人在不同地区办理同一项涉税业务,需要的时间、可以选择的方式、能够享受的服务却不尽相同。
 怎样一把尺子对待纳税人,一个标准服务纳税人,真正做到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加强顶层设计,借鉴国际有效经验,参考我国服务行业标准体系,按照“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的原则,制定了这一服务规范。
 记者从税务总局了解到,县级税务机关不仅设在县里,也包括市辖各区的税务机关。国税、地税加起来,全国县级税务机关近4000个,直接服务的纳税人多达3000万户,占了全国企业的绝大多数。为确保服务规范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税务总局前期选择8个省的28个县(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重庆市璧山区,纳税服务全部搬进了政务大厅里,国税、地税通过后台衔接,纳税人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办两家的事,实现了基本服务规范全部落地。按照服务规范,当场就可以办妥的即办涉税事项,由原来的48项增加到110项。非即办涉税事项则压缩到了3项,办理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减少了3/4。“一些服务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领导签字。我们每天专门派一名副局长在服务大厅值班,按照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就在现场办公,不必再把材料报送到领导办公室了。”璧山区国税局副局长柏兴明说。
 据国家税务总局测算,服务规范在全国实施后,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等,将平均减少三成以上,很多原来一天办不完,需要纳税人跑多次的事项,通过优化简化流程而成为即办事项。据统计,服务规范实施后,可当场办结的即办事项数量,将增加到50%以上。
 服务内容分为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基本规范是“规定动作”必须做到
 不过,全国各地特别是县这一级,经济发展阶段不一样,纳税服务水平也不一样。实行一个服务标准,会不会造成“一刀切”,反而拉低了一些县区的服务水平
 “我们已经考虑到这一情况,并将服务规范的内容分为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两部分,基本规范属于‘规定动作’必须完成;升级规范则可根据自身条件来实施。”王军解释说,基本规范是县级税务机关必须做到的基础性服务规范,升级规范则是对县级税务机关服务要求的提升和服务发展方向的指引,各地可在达到基本规范的基础上稳步提升。
 比如,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级税务机关,比照基本规范努力精简办税流程、缩短办税时间、拓宽办税渠道;而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则可以比照升级规范,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办税流程、办税时间、办税渠道。同时,税务总局将对规范实行动态管理,条件成熟时,及时将升级规范转变为基本规范。这样,随着软件和硬件设施的不断完善,不同区域的纳税人享受的纳税服务水平将不断提升,并逐步趋于一致。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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