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为县级医院定向培养专门人才 今年确定300名
14.06.2014 14:41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台海网6月1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杨文 林芹/文 资料图) 昨日,福建省卫生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发文决定,自2014年起,我省将用两年时间,为全省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每年定向培养300名全日制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专门人才,用于充实县级医院人才队伍。
在今年300名培养名额中,漳州24名、泉州17名、龙岩53名。
根据方案,我省此次采取委托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莆田学院等3所医学本科院校,在校本部以定向培养方式进行,招收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区)所属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且在当地报考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后,须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学制5年。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方案明确,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本科医学院校颁发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加注“定向县级医院”。
在毕业当年以其签订协议的县级医院“单位人”的身份,选送其到省卫生计生委认定的培养基地参加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享受签约的县级单位给予的医院同类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并可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定向委培生,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经当地卫生、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由签约所在地的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根据定向培养协议,采取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的“直通车”方式,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应回签约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14.06.2014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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