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22.06.2014  17:05

福建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昨天开始实施。根据方案,今年9月1日起,全省试点县公立医院将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

      此次改革在莆田、龙岩、三明、宁德所有县(市),福州连江、闽侯县,漳州龙海市,南平邵武、建瓯市,泉州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等33个县(市)的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开展。 从9月1日起,药品加成将取消。试点县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2%,财政补偿15%,医院分担3%来解决。此外,还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的价格。 改革后医务人员的待遇也将上涨。医院通过绩效考核将工资奖金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和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如今,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三级医院。这次县医院改革的核心之一就是抓好分级诊疗,力争2015年底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一方面,通过实行差别化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比例,引导患者到基层就医;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城市医师逐级下基层,让好的医生沉到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