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21.06.2014  17:43

  《福建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昨日起实施。根据《方案》,今年9月1日起,我省33个县(市)的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将试点启动综合改革,试点县公立医院将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 

  据悉,今年年内,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现“点面双过半”,即莆田、龙岩、三明、宁德市所有县(市),福州连江、闽侯县,漳州龙海市,南平邵武、建瓯市,泉州石狮、晋江市、惠安县等33个的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开展综合改革。明年内,全省所有县(市)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根据《方案》,此次综合改革的任务共有9项。在管理体制方面,《方案》要求各市、县(区)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尽快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每个县(市)要重点办好1所~2所县级公立医院,并开展中医药诊疗服务;同时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构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方面,原先县级公立医院补偿为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革后将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政策,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将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2%、财政补偿15%、医院分担3%的办法解决。据了解,以往医院可以在药品进价上加成15%左右进行销售,此次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意味这些医院将彻底告别“以药养医”,市民可在医院买到真正的“平价药”。 

  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方面要求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即在开展医保支付总额控制的同时,推进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完善服务改革管理;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按月及时结算或根据总额控制指标一定比例和结算周期建立周转预拨制度,进一步优化医疗费用结算程序。 

  此外,《方案》还对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制度、人事分配制度、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强化外部监管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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