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方案 今年33县(市)启动

21.06.2014  14:17

  东南网6月20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今日在福州召开。会上,省卫计委主任朱淑芳介绍了日前省政府下发的《关于福建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详细内容。

  根据方案要求,到2014年,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现“点面双过半”,即莆田、龙岩、三明、宁德市所有县(市),福州连江、闽侯县,漳州龙海市,南平邵武、建瓯市,泉州石狮、晋江市、惠安县等33个县(市)的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开展综合改革。按照先改革先受益的原则,鼓励其他所有有条件的县(市)开展综合改革,以实现到2015年,全省所有县(市)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提高诊疗、手术等收费

  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成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政策。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以及技术劳务价值高的项目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鼓励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应充分考虑区域和医院等级因素,测算合理、均衡的服务价格标准,拉开省、市、县级和不同级别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价格调整政策要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全省遴选10家企业承担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

  《方案》中要求,要改革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实行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合并集中采购模式,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我省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按照满足临床治疗必须的原则,确定我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

  取消分片区配送模式,实行全省统一配送。由省级遴选确定10家药品配送企业,承担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任务,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从中择优选定若干企业配送。提高药品配送集中度和配送到位率,降低配送成本,并将药品配送到位率作为下一轮另选配送企业的重要依据。

  城市三级医院医师晋升职称前需到县医院服务半年

  启动实施城市医师主机下基层服务制度。城市三级医院医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之前,分别要到县医院连续服务满半年,县级医院青年医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前要到乡镇卫生院累积服务满一年。鼓励已退休的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到县级医院服务。

  此外还要通过建立医疗联合体,选择试点病种、探索慢病规范化管理等方式,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人才培养和创新基层医疗服务新模式等措施,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力争2015年底,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