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县管校聘"示范区申报 教师无校籍管理

12.12.2014  18:49

人民网北京12月12日电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组织申报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这意味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将迈入快车道。

今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对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通知》要求,申报“县管校聘”示范区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所在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将此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性举措,采取切实措施实行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校长教师队伍的统筹管理;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实行教师“无校籍管理”,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激励保障政策,合理规划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大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取得工作实效,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在省域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国范围具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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