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煤行办防汛备汛工作“四落实”

06.03.2017  19:01
   1.落实防汛备汛工作。煤行办重新修订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相关责任,加强了救援物资设备装备的储备、检修和维护。督促各煤矿企业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防汛应急救援预案,抓好汛期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人员、经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2.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煤矿企业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即开具了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企业严格按要求整改到位,确保各项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排查治理,严防事故发生。
      3.落实检修维护工作。跟踪督促煤矿企业抓好防汛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矿井防治水各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加强矿井排水设备检修维护,对矿井水泵、排水管以及供电系统等排水设备组织全面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切实做好雨季防雷电、防垮塌、防淹井等安全防范工作,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落实值守应急工作。要求各煤矿企业认真落实好雨季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保持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暴雨期间停产撤人制度;对所有工作面、井巷、边坡沟谷、地面煤台、矸石山、机房等重要场所要加强巡查;进一步加强暴雨天气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清流县煤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