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煤行办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06.05.2017  00:14
  

清流县煤行办结合开展的煤矿安全“体检”工作,按照县安委会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按照市、县“三张清单”要求落实煤矿隐患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县行办主任为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煤行办全体技术人员及聘请5名专家组成。

二、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分内业组和现场组,深入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从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生产矿井是否在采矿证范围开采;关闭退出矿井巡查及监管;煤矿防治水措施落实;“六大系统”能否正常运行;是否使用淘汰的机电设备和材料;提升系统检测问题;煤矿企业复工复产程序和审批手续;矿领导下井带班工作能否严格按要求执行到位;煤矿生产是否存在 “三超”现象;企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及应急救援工作12大项工作,进行“全覆盖”从严、从实、从细检查。

三、全面整改落实。 对查出的问题,建立隐患档案,督促企业剖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  严格按“三张清单”(安全生产重点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同时指导督促企业按照煤矿安全“体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清流县煤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