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深入排查整治危险物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01.08.2014  22:14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危险物品道路运输事故,7月31日,永春县政府办、安监局、交警大队、交通局、消防大队、公路局、物资总公司等有关部门,深入辖区内永春福源锌业有限公司、福建博纯材料有限公司、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永春县兴盛燃气有限公司、永春县桃城液化气公司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组向企业通报公安部交管局“7·28”严厉整治道路旅客运输和危化品运输违法犯罪行为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沪昆高速“7·19”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认真听取各公司负责人关于危险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介绍,并查验危险物品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证件以及运输车辆车载GPS监控系统的使用情况。

按照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特点,检查组明确要求各企业:一是没有运输车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与有资质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环节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并留存运输公司、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查;二是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好源头管控关,严防非法改装伪装、不具备运输许可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及不具备资格的驾驶人、押运人运送危险物品的情况出现,从源头上杜绝“四非”问题的发生;三是危险物品运输企业要确保车辆安装GPS且保证车辆监控传输数据准确、实时、完整,健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技术台帐和发货登记台账,确定专人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动态,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发现和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永春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