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气象局按时与住建局完成防雷行政审批事项交接

04.01.2017  19:01

  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6〕204号)要求,2016年12月30日,在武平县气象局的积极倡导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协调监督下,武平局按照要求与县住建局就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工作开展商讨对接,按时在12月31日前完成基本工作转移。此外,双方还就后续各自防雷审批监管工作展开深入讨论,确保防雷行政审批工作移交后不脱节,更好地服务社会各行各业,确实将简政放权精神落到实处。(武平县气象局 吴才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