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民政局四措并举打造“阳光低保”

23.02.2016  10:35

  一是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当地报纸、有线电视、网络、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低保救助政策,使群众知晓低保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做到会申请低保、会监督低保。二是严格低保审核审批。对新申请低保的对象,由其本人或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居)委员会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并提出初步意见后,报乡镇民政办审核通过,再报县局核对中心进行核查,确认符合条件签署审批意见后、再接受局纪检监察组核实。三是优化低保办理流程。依托乡镇民政办,设立社会救助窗口,配套建立相关制度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建立乡镇民政办限时办理机制,科学制定办事流程,简化办理程序,确保在第一时间解决困难群众急难。四是加强低保资金管理。建立低保资金专户,并足额落实低保配套资金,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低保金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局纪检监察组定期开展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纠正。(松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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