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检察院纠正两起刑期计算错误案件

26.01.2015  13:31

 

福建检察网1月26日讯(薛茂有 施海波 邓玉英)近日,政和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两份关于刑期计算错误的纠正通知书,法院予以采纳并及时纠正。

日前,该院驻所检察室干警在日常巡视检查时,通过与在押犯人李恭弟、薛进有谈话,了解到李恭弟、薛进有两人均于2014年12月23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天,刑期自2014年12月23日起至2015年2月7日止,存在刑期计算错误的可能。得知这一情况,驻所检察室干警立即查阅了在押犯人的案卷和相关的法律文书,证实了这两名在押犯人的刑期被多计算了1天。

情况查明后,该院立即依法向法院发出两份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随后,法院予以采纳并及时下发裁定书,对李恭弟、薛进有两人计算错误的刑期予以纠正,该院此举确保了刑罚执行活动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切实维护了在押罪犯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