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检察院监督收监一名跨省假释犯人
18.08.2014 19:12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8月18日讯(陈金英 金国清)8月中旬,被裁定撤销假释的罪犯黄某外逃后潜回家乡时被抓获并押送至原服刑的浙江省乔司监狱,执行剩余的刑罚二年二个月十六天。据悉,这是浦城县检察院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活动以来,监督收监的第一人。
浦城县检察院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发现,假释罪犯黄某在矫正期内脱管并涉嫌违法犯罪。经调查查明:黄某2012年1月获假释,在2014年2至4月期间,未经请假擅自外出,同时涉嫌贩卖毒品罪被转为刑事拘留,前后共脱管49天。该院经与温州市鹿城区办案机关反复核实,确认黄某涉嫌贩毒犯罪证据不足。但该院认为,黄某按正常情形矫正期限于2014年4月3日届满,但其在矫正期内不服从监管,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应当撤销假释收监执行。鉴于此,该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浦城县司法局及时提请南平市司法局向原裁定假释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法院提出撤销假释建议书,后被采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黄祖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二年二个月十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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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2014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