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检察院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行受贿系列窝串案

06.03.2015  18:05

 

 

福建检察网3月6日讯(林桂锋)2015年以来,闽侯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工程建设领域为切入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共立案侦查4件4人(正科级1人),涉案金额达70余万,实现新年自侦工作“开门红”。

着眼全局做好线索初查工作。对于前期收集到的线索,按照“系统分析、理性初查”的要求,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安排干警多方走访、收集资料,开展摸、排、查工作。

协调推进做好纪委衔接工作。建立大自侦格局,整合反贪、反渎、法警等办案力量,在掌握一定证据的基础上,及时与县纪委沟通,为案件突破赢得时间,防止跑风漏气和说情现象发生。   

    高效规范做好证据收集工作。主动邀请侦监、公诉提前介入指导办案取证工作,发挥技侦手段,全方位、多角度收集证据。四是周密细致做好行贿追责工作。在查处受贿犯罪的同时,深挖线索,依法严厉打击行贿犯罪,共立案查处行贿犯罪案件2件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