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检察院成立案管科和未检科

31.07.2014  15:28
   
  福建检察网7月31日讯(杨德才)近日,松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行文批复该院设置案件管理科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以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案件管理科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案件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案件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对重点案件备案审查;开展案件质量和效率评定;负责案件情况综合分析;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调研,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进行案件质量讯问和错误纠正;开展上级检察院组织和本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案件管理工作。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主要职责:负责受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以及以未成年人为主的共同犯罪、团伙犯罪案件;按照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实行 “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走访、帮教等后续工作。这样就有效地解决了因侦监、公诉等多部门所带来的对未成年人保护不到位,预防不及时等问题,简化办案流程,保持教育感化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因人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