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检察院强化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实效

20.11.2014  18:13

 

  福建检察网11月20日讯(张海鸿  邱 丽) 今年以来,连江县检察院强化侦监环节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取得良好效果,1—10月先后共审查此类案件20 件 21人,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书,已被侦查机关采纳19件 20人,同比上升122%。     

  期间,该院严格逮捕必要性审查条件。对可捕可不捕的案件坚决不捕,结合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对逮捕条件有所变化的案件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避免与逮捕必要性审查内容相重合,充分提高审查效率。为做好此项工作,该院建立捕、诉、监互助衔接机制。监所部门提供犯罪嫌疑人羁押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评估内容,侦监部门提供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案件相关材料,且制发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及时向监所部门、案管中心和公诉部门备案,确保信息内部共享,提升办案质量。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该院双向听取相关人员意见。一方面,听取侦查机关承办人意见,及时掌握侦办过程,查证侦查情况,分析犯罪事实是否基本查清、证据收集是否固定、犯罪情节是否轻微,认罪悔罪态度是否良好等,探讨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另一方面,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及时了解双方刑事和解及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的变化等情况,尤其针对因不予羁押可能引起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辩护人等质疑的,重点开展释法说理,提高执法办案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