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检察院开展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
28.02.2015 12:35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2月28日讯(肖光泽王雯雯) 为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完善人权保障,确保办案质量,近日,泰宁县检察院就蓝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召开全市首例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当天,除检察院案件承办人、侦查人员、驻所检察官、犯罪嫌疑人家属及辩护律师、被害人代表到场外,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代表参会并发表意见。
2015年1月15日蓝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之后不久,其辩护律师就以蓝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返还借款等理由向泰宁县检察院提出对蓝某继续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申请。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在收到申请后,经研究决定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启动对蓝某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并召开对蓝某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公开听证会。
会后,该院依照刑诉法相关规定,综合各方意见,认为蓝某有继续羁押之必要,不同意其辩护律师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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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2.2015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