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检察院参与巡回法庭释法说理获点赞

04.06.2015  23:49

 

 

        福建检察网6月4日讯(张洪生 黄家松)周宁县森林覆盖面积达72%以上,是森林大县,受传统观念影响,该县因村民扫墓、焚烧杂草而引发的森林火灾时有发生。为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日前,周宁县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科干警前往浦源镇东升村,参与该县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公诉被告人郑某某失火一案,为当地120多位村民上了一堂发人深省的法制课。

        审理针对郑某某过失引发森林大火展开,2015年4月5日,被告人郑某某到东升村山场内的墓地扫墓,他将墓地附近的杂草清除后堆积在墓坪上点燃。因当日风大,火势蔓延至山场,引发森林火灾。经福建森生司法鉴定所鉴定,火灾过火面积达5397.8亩,其中有林地面积3928.5亩,未成林造林地377.1亩,疏林地45.8亩,经济损失达494814元。

        庭审现场,周宁县检察院公诉人以此次巡回观摩为契机,通过释法说理阐释失火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明确失火面积达到有林地30亩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号召广大村民要爱护环境、改变传统扫墓燃放鞭炮、烧除杂草等陋习,共建美好家园,提醒村民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要注意野外用火安全,以免引发山火。被告人郑某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疏忽大意引发山火懊悔不已,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还继续向当地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讲解检察工作职责,进一步拓展普法教育途径,受到当地群众欢迎,有效地起到了惩戒警醒作用,真正做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教育效果。群众们在听完庭审后,纷纷称赞检察院、法院进村开庭审案的举措非常便民,同时也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据悉,在案发地参与巡回法庭公诉,是该院开展“检察官释法说理”一项重要举措,今年以来该院结合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坚持边办案边说理全面推进“检察官释法说理”工作,先后组织侦监、公诉等部门编撰案例30件,并深入乡镇开展带案下访、释法说理8次,重点就案件争议焦点、事实认定、法律依据进行说理,同时要求法律文书除阐述法律依据外,还要从社会公序良俗、文化传统、道德要求等方面对当事人和群众进行说理教育,确实通过该项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