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检察院加强查办和预防行贿犯罪工作

27.10.2014  17:42

    
    福建检察网10月27日讯(吕艳蓉) 今年以来,永春县检察院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立案查办行贿犯罪案件2件4人,取得明显成效。
  该院结合行贿、受贿互为条件、互相依存的犯罪共同体特点,不放过任何行贿犯罪线索。同时,紧扣行贿犯罪的共性,深入研究各行业、领域特点,深挖诱发犯罪的“行业潜规则”,注重从媒体曝光、舆情监控、群众举报中捕捉案件线索。例如,该院通过社情舆论了解到群众对县水电设备厂改制问题反映强烈,组织侦查人员迅速突破,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吴某等3人通过行贿,串通招投标,在企业改制招商时进行低价收购的犯罪事实。该院还以行贿人为突破点,深挖“案中案”、“案外案”,滚动查处行贿受贿腐败行为,增强办案的集约效应,如掌握一电力工程承包商涉嫌行贿的犯罪事实后,通过信息数据分析和深挖细查,突破县电力系统腐败窝串案件3件3人。此外,在工作过程中,该院及时将行贿人的行贿犯罪情况记录到全国联网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促进净化重点项目建设、规范政府采购,有效整肃市场风气、优化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