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检察院创新救助程序为小额救助提速

02.02.2015  19:24

 

福建检察网2月2日讯(陈雪阳) 近日,泉州惠安县政法委拨付第一期司法救助专项资金3万元,用于2015年度小额刑事被害人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刑事特困人员救助。据了解,这是今年惠安县检察院创新小额救助程序后到位的首批救助资金。

按照以往做法,接到救助申请后,要调查核实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符合条件的,再申请拨付救助金,并经政法委、县政府审批,这将需要较长时间。“今年,我们对特困小额刑事被害人救助进行了创新,由本院小额刑事被害人救助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审批拨付,7日内确保资金到位。现在精减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限,不再需要像以前要提交政法委集中审批,还要等财政部门拨付救助资金。”惠安县检察院小额刑事被害人救助负责人介绍说,2015年,为切实发挥刑事被害人救助“救急”功效,该院创新建立小额刑事被害人救助专门程序,“提速”特困小额救助,将程序提前至判决前,审批时间缩短至1周内,并且无需再报经政法委、县政府审批,同时设立救助“专职联络员”,负责救助资金的日常申领、跟踪回访、备案建档等工作。 

据悉,该院长期以来将刑事被害人救助作为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一个着力点。这次创新将更加有效发挥刑事被害人救助“救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