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检察院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举措

27.04.2015  20:11

 

    福建检察网4月27日讯(杨德才)今年以来,松溪县检察院出台多项举措依法严惩生态资源犯罪,强化生态资源司法保护,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现状的要求。
    该院党组将部署开展“保护青山绿水刑事法律监督”、“亮剑生态建设领域渎职犯罪”、“护航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三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作为2015年工作的重头戏,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守护松溪“青山绿水”的工作意见》,受到了县委书记、县长的高度重视和批示肯定。
    期间,该院积极开展下乡镇、进社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走访调研工作,深入一线与民众交谈,了解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各类问题,通过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开展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等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和熟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线索,真正破解制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线索案源不足的“瓶颈”。目前该院已掌握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线索30余条,向林业投资公司发出检察建议1份,现场监督执法2次。
    同时,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衔接相关职能单位,通过与林业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对破坏森林资源、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资源刑事犯罪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常态化保护机制,为实现该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争先创优、绿色崛起提供服务和保障。与该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化工企业环保、工程施工单位建筑垃圾倾倒、河道违规占用、水资源保护、林木乱发乱砍等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提前介入,收集证据,提起公益诉讼,努力做好公益诉讼的“代言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应最强烈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截止目前,该院共立案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7件8人,切实为促进该县“生态立县”绿色工程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