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检察院做好鲁甸籍灾区在押人员心理疏导

17.08.2014  13:59

    福建检察网8月15日讯( 林奔  邹小东) 8月13日,三明大田县看守所云南鲁甸籍在押人员张某和刘某在得知家人平安无事后心情平复了许多,并向驻所检察官和看守所公安民警表示感谢。

    云南鲁甸6.5级地震发生后,三明大田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官积极对100多名在押人员开展排查,及时统计云南籍在押人员的数量,了解其家庭受灾情况,经过排查,发现所内共有两名在押人员张某和刘某来自云南省鲁甸县,张某和刘某在得知家乡发生地震之后,情绪比较激动,思想上有负担。

    为做好张某和刘某的思想工作,驻所检察官分别仔细询问了两名在押人员的家庭情况,积极开展心理抚慰和疏导,并通过与看守所公安民警沟通协作,及时与张某和刘某在云南鲁甸县的家人取得联系,在得知张某和刘某家人平安后,及时将家人平安的消息告诉他们,消除了他们思想上的包袱,有效地保证在押人员思想情绪稳定。
 
    据了解,针对重大地震、重大疫情等自然灾害或社会事件,该院驻所检察室己建立较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该院驻所人员会及时启动应急工作预案,针对不同情况及时作出有效的处理,有效降低突发事件对监管场所的影响,确保监管场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