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检察院举办社区矫正与预防职务犯罪法律课堂

29.07.2014  18:16

 

  福建检察网7月29日讯(林奔 邹小东) 为提高监外执行检察工作质量,确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在基层正确实施,7月24日,三明大田县检察院为司法人员上了一堂社区矫正实务与预防职务犯罪法律课,县司法局干部、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及工作人员30人聆听了讲课。

  课堂上,该院检察官对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条款作了解释说明,强调检察机关在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过程中,将严格监督本县社区矫正机构落实“建立档案、定期走访、集中教育、扶贫帮困、强化监管”等规定,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刑罚执行、管理教育、社会服务”等三大职能,并要求社区矫正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不嫌弃罪犯、不放弃挽救、维护监外执行罪犯的合法权益。该院检察官还及时指出本县社区矫正巡视检察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在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最后,检察官针对司法工作人员在矫正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结合典型案例,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课程。